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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三年半3次醉驾,取保候审期再次醉驾在同一地点被查获
2020-04-21浏览次数:1846
南都讯 记者王瑜玲 通讯员交宣 4月20日,广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查获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发现其在3年半时间内已3次醉驾被查。陈某明最近两次醉驾相隔不到一个月,其机动车驾驶证在第一次醉驾后已被吊销,正处于第二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期间。
目前,广州交警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下一步将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广州交警表示,疫情期间将把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开展。据统计,今年以来,广州查获酒驾违法行为2217宗,其中醉酒驾驶1098宗。
广州交警通报一名“三进宫”醉驾人员情况。广州交警供图
男子一个月内两次醉驾,在同一地点被查获
广州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队张警官介绍,今年4月15日20时54分,广州交警高速交警五大队在南沙港快速路东侧的亚运城收费站设点查车,查获驾驶粤C21HXX小型轿车的陈某明涉嫌醉驾。经对陈某明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陈某明交代,4月15日当晚,其在晚饭时间喝了两杯(啤酒),休息了一会准备外出打散工,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喝了点啤酒,应该不会有事,便开车出门。
就在一个月前,在同样的路段,陈某明已因醉驾被同一组执勤民警查获过一次。3月18日21时31分,广州交警高速交警五大队在上述同一路段设置查车点,陈某明驾驶上述轿车途经,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涉嫌醉驾。经对陈某明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陈某明交代,3月18日当晚晚饭时,自己在番禺区的家中喝了两杯自酿白酒,在听闻鱼窝头有工厂招工后,无视自己曾饮酒的情况,驾驶新购置的二手小车上路前往。3月19日,广州交警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屡犯不改,已经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属加重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下一步将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首次醉驾已被吊销驾驶证,被判拘役三个月
广州交警番禺大队民警在会上介绍,陈某明首次醉驾发生在2016年11月。其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番禺区大龙街发生交通事故,被到场处理的交警当场查获。
经对陈某明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6.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明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广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切勿抱着“就开一小段路”、“深夜可能不会被查”等侥幸心理,罔顾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以身试法,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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